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06

406.“船只的第三

406.“船只的第三部分也坏了”表示服务于生活功用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在他们中间都被摧毁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如前所述(AR 400, 404, 405节);“船”表示服务于生活功用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船”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这是因为船只穿越大海,带回属世人为一切功用所需的必需品;而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是属灵人为一切功用所需的必需品;事实上,教会的教义来自它们,而生活与这教义一致。“船”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因为它们是容器;在圣言的许多地方,容器被视为所盛之物,如杯子被视为酒,盘子被视为食物,帐幕和圣殿被视为其中的圣物,约柜被视为律法,祭坛被视为敬拜,等等。
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创世记:
西布伦必住在海滨,成为停船的港口。(创世记49:13)
“西布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西结书:
推罗啊,建造你的使你的美丽完全;他们用示尼珥的松树作你的一切板,用黎巴嫩的香柏树作桅杆;用巴珊的橡树作你的桨;用象牙作你的舱板,就是基提海岛台阶的女儿;西顿和亚发的居民作你划桨的;你的智慧人作掌舵的;海上一切的船只和水手,都在你那里交易;他施的船只接连成帮为你运货,你便在海心被大大充满,极其荣华。(以西结书27:4-9, 25)
这些话论及推罗,因为在圣言中,“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这可从当按灵义来理解时,本章和接下来的第28章中关于它的细节明显看出来。由于“推罗”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所以经上描述了船只的细节,每个细节都表示有助于聪明,或通向聪明的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某种品质。圣言与推罗的船只及其贸易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后面经上如此描述该教会的毁灭:
因你掌舵者的呼声,郊野就必震动,所有划桨的都必下船,海上的所有水手和掌舵的,都必为你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以赛亚书23:14-15)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经上同样描述了巴比伦在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毁灭:
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一切船主,一切乘船的和水手们,都喊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巴比伦,凡有船在海中的,都成了富足。(启示录18:16, 17, 19)
可参看下面的解释。在以下经文中,“船”也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约伯记:
我的日子急速过去,它们逃走,不见良善,它们乘渴望的船掠过。(约伯记9:25-26)
诗篇:
乘船下海,在多水中做生意的,这些人看见耶和华的作为,并祂在深处的奇事。(诗篇107:23-24)
以赛亚书:
众海岛必倚赖我,他施的船只领先,将你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60:9)
诗篇:
列王一同聚集,他们就惊惶;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篇48:4-7)
以赛亚书:
哀号吧,他施的船只。(以赛亚书23:1, 1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民数记24:24; 士师记5:17; 诗篇104:26; 以赛亚书33:21)。

诠释启示录 #1037

1037.启17:3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