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06

406.“船只的三分

406.“船只的三分之一部分也坏了”表他们所具有的取自圣言、服务于生活功用的良善与真理的一切认知都毁灭了。“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如前所述(400,404,405节);“船”表示取自圣言、服务于生活功用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这些认知之所以用“船”来表示,是因为船只穿越海洋,带回必需品为属世人所用;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是为属灵人所用的必需品;教会的教义来自它们,遵行教义就是生活。“船”表示这些认知,还因为它们是容器;在圣言许多地方,容器是为了所盛之物,如杯子是为了酒,盘子是为食物,会幕或圣殿是为了里面的圣物,约柜是为了律法,祭坛是为了敬拜,等等。
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良善与真理的认知:
西布伦必住在海滨,必成为停船的港口。(创世记49:13)
“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推罗啊,造你的使你全然美丽;他们用示尼珥的松树做你的一切板,用黎巴嫩的香柏树做桅杆;用巴珊的橡树作你的桨;用象牙镶嵌基提海岛的黄杨木为舱板;西顿和亚发的居民作你荡桨的;你中间的智慧人作掌舵的;一切泛海的船只和水手,都在你中间经营交易的事;他施的船只接连成帮为你运货,你便在海中心极其丰富和荣耀。(以西结书27:4-9, 25)
这论及推罗,因为在圣言中,“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这一点从本章和接下来第十八章关于它的细节明显看出来,不过,这些细节当以属灵之义来理解。由于“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所以经上描述了船只的细节,每个细节都表示这些有益于聪明的认知的某种品质。要不然,圣言与推罗的船只及其贸易有什么相干呢?
后面又如此描述了该教会的荒废:
你掌舵的呼号之声一发,郊野都必震动。所有荡桨的、水手和航海的舵手,都必下船,他们必为你放声痛哭。(以西结书27:28-30;以赛亚书23:14-15)
以下启示录经文同样描述了巴比伦在对真理的一切认知方面的荒废:
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已变为荒凉了;凡船主和坐船的并众水手,喊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巴比伦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成了富足。(启示录18:17, 19)
可参看下面的解释。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真理与良善的认知:
我的日子急速过去,它们飞快逃离,不见福乐,它们过去如快船。(约伯记9:25-26)
他们坐船下海,在大水中经理事务,这些人看见耶和华的作为,并祂在深处的奇事。(诗篇107:23-24)
众海岛必信靠我,首先是他施的船只,将你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60:9)
众王会合,战兢抓住了他们;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篇48:4-7)
他施的船只都要哀号。(以赛亚书23:1,14)
还有其它地方(如民数记24:24 ;士师记5:17 ;诗篇104:26 ;以赛亚书33:21)。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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