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05

405.启8:9.“

405.启8:9.“海中有灵魂的被创造之物的三分之一部分都死了”表那些一直并继续照这信生活的人无法被改造并接受生命。“三分之一部分”表示他们的全部,如前所述。“被创造之物”表示那些能被改造的人(290节);原因在于,“创造”表示改造(254节)。“有灵魂”表示通过改造而能够接受生命;“死了”表示照着“唯信”生活者无法接受生命;之所以无法接受生命,是因为所有人都通过与仁联结之信、因而通过仁之信而得以改造,没有人能凭唯信而被改造,因为仁是信的生命。
由于在灵界,从远处看,灵人与天使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领悟与思维,显现为地上被称为走兽的各种动物或生物,空中被称为飞鸟的生物,和海中被称为鱼的生物之形状,所以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走兽”、“飞鸟”和“鱼”,它们并非表示别的;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因这地上无诚实,无仁慈,无认识神的知识;其中所有的居民、田野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必衰微;连海里的鱼都必汇集。(何西阿书4:1, 3)
我必除灭人和兽,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以及绊脚石和恶人。(西番雅书1:3)
以色列地必有大地震,甚至海中的鱼、天空的鸟、田野的兽在我面前震动。(以西结书38:18-20)
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诗篇8:6-8)
这些话论及主。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看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做成的呢?(约伯记12:7-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鱼”或“海中被创造之物”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因而喜爱属世之物超过属灵之物之人的情感和相应的思维;在上述和以下经文中,“鱼”表示这些人:
看哪,我一斥责,海就干了,我使江河变成旷野;其中的鱼腥臭,干渴而死。(以赛亚书50:2)
埃及王法是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鲸鱼;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造的;我使你河中的鱼贴住你的鳞甲,我必将你和所有你江河中的鱼都抛在旷野。(以西结书29:3-5)
这些话是指着埃及王说,因为“埃及”表示与属灵之物分离的属世之物,因此他“江河中的鱼”表示那些处于教义,并由此陷入分离之信的人,这信只不过是知识而已;由于这种分离,所施行的神迹中就有这样一个:
他们的水变成血,于是鱼就死了。(出埃及记7:17;诗篇105:29)
又:
你为何使人如海中的鱼,用钩钩人,用拉网聚集他们。(哈巴谷书1:14-16)
此处“鱼”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但在以西结书,“鱼”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以及与仁结合之信的人:
他对我说,这水往东方边界流去,直到海,这河水所到之处,凡滋生的灵魂都必生活,并且有极多的鱼;必有渔夫站在河边撒网;那鱼各从其类,好像大海的鱼甚多。(以西结书47:8-10)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的鱼。他们拣好的收在器具里,将不好的丢弃了。(马太福音13:47-49)
耶利米书:
我要领以色列人再入他们的地,我要召许多打鱼的。(耶利米书16:15-16)
因此,人若知道“鱼”表示这类人和事物,就能明白为何:
主挑选渔夫作祂的门徒,并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马太福音4:18,19;马可福音1:16,17)
以及为何门徒在得主祝福后捕到一大堆鱼,并且主对彼得说,不要怕,从今以后你要得人了(路加福音5:2-10)。同样明白为何当他们向主收丁税时,主叫彼得去海边钓鱼,从鱼得一块钱为祂自己和彼得纳税(马太福音17:24-27)。还能明白为何主复活后,给门徒鱼和饼吃(约翰福音21:2-13)。并对他们说,你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马可福音16:15)。因为他们使其归信主的“外邦民族”只拥有一般真理,并且关注于属世真理过于关注属灵真理。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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