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启8:9.“海中有灵魂的被创造之物的三分之一部分都死了”表那些一直并继续照这信生活的人无法被改造并接受生命。“三分之一部分”表示他们的全部,如前所述。“被创造之物”表示那些能被改造的人(290节);原因在于,“创造”表示改造(254节)。“有灵魂”表示通过改造而能够接受生命;“死了”表示照着“唯信”生活者无法接受生命;之所以无法接受生命,是因为所有人都通过与仁联结之信、因而通过仁之信而得以改造,没有人能凭唯信而被改造,因为仁是信的生命。
由于在灵界,从远处看,灵人与天使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领悟与思维,显现为地上被称为走兽的各种动物或生物,空中被称为飞鸟的生物,和海中被称为鱼的生物之形状,所以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走兽”、“飞鸟”和“鱼”,它们并非表示别的;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因这地上无诚实,无仁慈,无认识神的知识;其中所有的居民、田野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必衰微;连海里的鱼都必汇集。(何西阿书4:1, 3)
我必除灭人和兽,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以及绊脚石和恶人。(西番雅书1:3)
以色列地必有大地震,甚至海中的鱼、天空的鸟、田野的兽在我面前震动。(以西结书38:18-20)
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诗篇8:6-8)
这些话论及主。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看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做成的呢?(约伯记12:7-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鱼”或“海中被创造之物”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因而喜爱属世之物超过属灵之物之人的情感和相应的思维;在上述和以下经文中,“鱼”表示这些人:
看哪,我一斥责,海就干了,我使江河变成旷野;其中的鱼腥臭,干渴而死。(以赛亚书50:2)
埃及王法是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鲸鱼;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造的;我使你河中的鱼贴住你的鳞甲,我必将你和所有你江河中的鱼都抛在旷野。(以西结书29:3-5)
这些话是指着埃及王说,因为“埃及”表示与属灵之物分离的属世之物,因此他“江河中的鱼”表示那些处于教义,并由此陷入分离之信的人,这信只不过是知识而已;由于这种分离,所施行的神迹中就有这样一个:
他们的水变成血,于是鱼就死了。(出埃及记7:17;诗篇105:29)
又:
你为何使人如海中的鱼,用钩钩人,用拉网聚集他们。(哈巴谷书1:14-16)
此处“鱼”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但在以西结书,“鱼”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以及与仁结合之信的人:
他对我说,这水往东方边界流去,直到海,这河水所到之处,凡滋生的灵魂都必生活,并且有极多的鱼;必有渔夫站在河边撒网;那鱼各从其类,好像大海的鱼甚多。(以西结书47:8-10)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的鱼。他们拣好的收在器具里,将不好的丢弃了。(马太福音13:47-49)
耶利米书:
我要领以色列人再入他们的地,我要召许多打鱼的。(耶利米书16:15-16)
因此,人若知道“鱼”表示这类人和事物,就能明白为何:
主挑选渔夫作祂的门徒,并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马太福音4:18,19;马可福音1:16,17)
以及为何门徒在得主祝福后捕到一大堆鱼,并且主对彼得说,不要怕,从今以后你要得人了(路加福音5:2-10)。同样明白为何当他们向主收丁税时,主叫彼得去海边钓鱼,从鱼得一块钱为祂自己和彼得纳税(马太福音17:24-27)。还能明白为何主复活后,给门徒鱼和饼吃(约翰福音21:2-13)。并对他们说,你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马可福音16:15)。因为他们使其归信主的“外邦民族”只拥有一般真理,并且关注于属世真理过于关注属灵真理。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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