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感知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在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可参看AR 398节)。“第三部分”表示在真理方面的一切或所有,正如“第四部分”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一切或所有(AR 322节)。“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R 505节);因此,“第三”,也就是“第三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通过“雹子与火搀着血”所指的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而灭亡(参看AR 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感知,所以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天上会出现树木的乐园,这些树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照着那里居民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也有结坏果子的树木森林。“树”一般表示在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方面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田野的一切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耶利米书: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 8)
诗篇:
以律法为快乐的人是有福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又:
结果的树木,你们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 12)
又:
耶和华的树满了。(诗篇104:16)
马太福音: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 44)
以西结书:
我必点火,吞灭一切青树和一切枯树。(以西结书20:47)
由于“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在迦南地,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要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还规定:
当有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他们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 41)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数量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