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启8:7.“丢在地上,树的三分之一部分被烧了”表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并陷入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领悟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向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陷入唯信之人当中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参看398节)。“三分之一部分”表示真理的全部,“四分之一部分”表示良善的全部(322节)。“三”表示全部、完全、整个(参看505节);因此,“三分之一”,也就是“三分之一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这虚假由“雹子与火搀着血”来表示(参看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认知的领悟,故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天上会出现树木林立的乐园,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也有树的森林,只是这些树照着与住在那里的居民的欲望和相应思维的对应关系而结出坏果子。“树”总体上表示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8)
惟喜爱律法,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结果的树木,你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12)
耶和华的树都满了。(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正因“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迦南地中可作食物的树上果实为未受割礼的。(利未记19:23-25)
还有:
当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期间,他们拿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4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为数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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