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必须快成的事”表示它们肯定会发生,免得教会灭亡。“快成”不是指启示录所预言的事会立刻、迅速发生,而是指肯定发生;除非它们发生,否则教会必灭亡。神性观念,因而灵义里面没有时间,而是有状态以取代时间;“快”与时间有关,故表示肯定,并且某事将在它的时间之前发生。因为启示录是在第一世纪赐下的,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七个世纪,由此明显可知,“快”表示对应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肯定。
主的这些话也包含类似内容:
如果那些日子不缩短,凡是血肉之人,都不会得救;只是为选民,那些日子必会缩短。(马太福音24:22)
这些话的意思是,除非教会在它的时间之前走到尽头,否则它将彻底灭亡。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时代的完结是指旧教会的最后状态,主的降临是指新教会的最初状态。
前面说过,神性观念里面没有时间,只有过去和未来的一切的当下,故诗篇上说:
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又: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今日”是指主降临的当下。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一个完整的时期被称为“一日”,其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其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黄昏和黑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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