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97

397.启8:6.“

397.启8:6.“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表示他们已做好准备,准备检查那些其宗教是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状态,由此检查生命状态。至于“号”表示什么,这从关于以色列人用号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对此,摩西五经上如此记着说: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用银子做两枝号,用以招聚会众,并叫众营起行;在快乐的日子和节期,并月朔,献燔祭和祭物时,他们要吹号;与欺压他们的敌人打仗时,他们也要用号吹响警报,那时,他们便在耶和华神面前得蒙记念,也蒙拯救脱离仇敌。(民数记10:1-10)
由此可见,“吹号”表示什么。此处“七位天使要吹”表示检查并显明那些其宗教是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状态是何品质,这一点从当按灵义来理解时,本章的细节,以及后续几章直到第16章所包含的细节明显看出来。
从号筒或号角在以色列人当中的使用也可以看出,以下经文中的“号筒”和“吹号或吹角”表示什么;约珥书:
你们要在锡安吹角,在圣山吹,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约珥书2:1, 2)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显现在他们以上,祂的箭必射出像闪电,主耶和华必吹角。(撒迦利亚书9: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狮子出去,要喊叫。(以赛亚书42:13)
又:
当那日,必有大号角吹响,在亚述地将亡的,并在埃及地被赶散的,都要来,在圣山上向耶和华下拜。(以赛亚书27:13)
马太福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诗篇:
知道号声的百姓有福了;耶和华啊,他们必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篇89:15)
约伯记:
那时,晨星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约伯记38:7)
由于“吹号或吹角”表示这些事物,并且在以色列教会,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和随之而来的含义而被具体生动地呈现出来,所以这些事就发生了:
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时,有响声、闪电、密云和强大的号角声,并且号角的响声渐长,越来越响,营中的百姓尽都发颤。(出埃及记19:16-25)
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事也发生了:
当三百人与基甸吹角攻击米甸人时,人的剑攻击他的同伴,他们就逃跑了。(士师记7:16-22)
同样:
一万二千以色列人手里拿着圣所的器皿和号筒战胜米甸人。(民数记31:1-8)
还有:
七个祭司拿七个羊角绕城七次后,耶利哥的城墙就塌陷了。(约书亚记6:1-20)
因此,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要在巴比伦四围呐喊,她的城墙被拆毁了。(耶利米书50:15)
西番雅书:
黑暗幽冥的日子,吹角呐喊的日子,要攻击坚固城。(西番雅书1:15, 16)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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