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启8:6.“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表他们已预备妥当,要审查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那些持唯信宗教信仰之人的生命状态。至于“号”表示什么,这从关于以色列人使用号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对此,摩西五经记着说:
耶和华晓谕摩西用银子做两枝号,用以招聚会众,并叫众营起行;在快乐的日子和节期,并月朔,献燔祭和平安祭,他们也要吹号;与欺压他们的敌人打仗,就要用号吹出大声,便在耶和华神面前得蒙纪念,也蒙拯救脱离仇敌。(民数记10:1-10)
从这些话可以看出“吹号”表示什么。此处“七位天使要号”表示审查并显明那些持唯信宗教信仰者当中的教会状态。这一点从以灵义来理解的本章细节,以及接下来直到第十六章的细节明显看出来。
从号筒或号角在以色列人中的用途也可看出以下经文中“号筒”和“吹号”或“吹角”表示什么:
你们要在锡安吹角,在圣山吹出大声,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约珥书2:1,2)
耶和华(Jehovah)必显现在他们以上,祂的箭必射出如闪电,主耶和华(Jehovih)必吹角。(撒迦利亚书9:14)
耶和华必像狮子出去,要喊叫。(以赛亚书42:13)
当那日,必大发角声,在亚述地将要灭亡的,并在埃及地被赶散的,都要来,他们要在圣山上向耶和华下拜。(以赛亚书27:13)
祂要差遣使者,使用号筒的大声,他们必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知道欢呼的,那民是有福的;耶和华啊,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篇89:15)
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约伯记38:7)
由于“吹号”或“吹角”表示这类事物,并且在以色列教会,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和由此而来的含义而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所以才会发生下列事件:
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时,有声音、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非常强大,角声越来越强、大到极点,营中的百姓尽都发颤。(出埃及记19:16-25)
因同样的缘故,还发生以下事件:
当三百人与基甸吹角攻击米甸人时,人的剑击杀他的同伴,他们就逃离了。(士师记7:16-22)
同样:
一万二千以色列人手里拿着圣所的器皿和号筒战胜米甸人。(民数记31:1-8)
还有:
七个祭司拿七个羊角绕城七次后,耶利哥的城墙就塌陷了。(约书亚记6:1-20)所以,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要在巴比伦四围呐喊!她的城墙被拆毁了。(耶利米书50:15)
西番雅书:
那日是黑暗幽冥的日子,是吹角呐喊的日子,要攻击坚固城。(西番雅书1:15,16)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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