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主对他们的保护。“升到神面前的香的烟”表示蒙接受和悦纳之物;所以大卫说了类似的话:
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2)
原因在于,香的烟因构成它的香料而芳香,这些香料就是“拿他弗”(苏合香)、施嘉列(香锭)和喜利比拿(白松香)(出埃及记30:34);而且,这些香料的芳香对应于诸如属于属灵之爱或仁爱,因而属于信之类的事物;因为天上所闻到最香的气味就对应于天使们那源于其爱的感知。因此,在圣经许多部分,经上来说“耶和华闻到馨香的气味”。所表示的是主的保护,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3节)可推知。
32.“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是神性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当论述神性真理时,主被称为“神”,当论述神性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但此处说的是“父”,而不是耶和华,因为主的父就是耶和华,“父”与“耶和华”所表相同。“神”和“父”唯独是指主;因为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参看AE 10, 26节);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使他成孕的那一位。因此,当主提到父时,祂指的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就是为何祂说: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约翰福音: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同一福音书:
祂不是独自一人,祂与父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将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系其人身中生命的存在或本质的耶和华的神性称为“父”,将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称为“子”(参看《属天的奥秘》,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人子”是神性真理,“父”是神性良善(AC 1729, 1733, 2159, 2628, 2803, 2813, 3255, 3704, 7499, 8897, 9807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4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关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与主的神性人身合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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