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主对他们的保护。“升到神面前的那香的烟”表示蒙悦纳和可喜之物;因此,大卫说了类似的话: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诗篇141:2)
原因在于,香祭的烟因制成它的香料而芳香,这些香料是拿他弗(stacte,制造香料的没药)、施喜列(onycha)、喜利比拿(galbanum,白松香)和乳香(出埃及记30:34);这些香料的香味对应于诸如属于属灵之爱或仁爱,因而属于信仰的那类事物。事实上,在天上,与天使们的爱所产生的感知相对应的最芳香的气味明显被感知到。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也说:“耶和华闻到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所表示的是主的保护,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AR 393节)可推知。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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