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主对他们的保护。“升到神面前的香的烟”表示蒙接受和悦纳之物;所以大卫说了类似的话:
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2)
原因在于,香的烟因构成它的香料而芳香,这些香料就是“拿他弗”(苏合香)、施嘉列(香锭)和喜利比拿(白松香)(出埃及记30:34);而且,这些香料的芳香对应于诸如属于属灵之爱或仁爱,因而属于信之类的事物;因为天上所闻到最香的气味就对应于天使们那源于其爱的感知。因此,在圣经许多部分,经上来说“耶和华闻到馨香的气味”。所表示的是主的保护,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3节)可推知。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21节)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18—31节)。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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