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启8: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表通过信之真理从仁之良善而来的属灵敬拜。天使站在旁边的“祭坛”和他手中拿着的“金香炉”表示出于属灵之爱而对主的敬拜,这种敬拜通过信之真理从仁之良善而来。以色列人有两种祭坛,一种在会幕外,一种在会幕内;会幕外的祭坛被称作“燔祭坛”,因为燔祭和祭物献于其上。会幕内的祭坛被称作“香坛”,也称作“金坛”。之所以有两种祭坛,是因为对主的敬拜既有出自属天之爱的,也有出自属灵之爱的;那些住在其属天国度的,出于属天之爱敬拜;而那些住在其属灵国度的,则出于属灵之爱敬拜;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387节)。关于这两座坛,可参看摩西五经中的下列经文:关于燔祭坛(出埃及记20:24-26,27:1-8,29:36-43; 39:38-39;利未记6:8-12; 8:11; 16:18, 19, 33-34);关于香坛(出埃及记30:1-10; 31:8; 37:25-29; 40:5,26;民数记7:1)。约翰看见祭坛、香炉和香,不是因为天上存在此类事物,它们只是代表那里对主的敬拜;而是因为这类事物就设立在以色列人当中,因而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敬拜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主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它们属于其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
因此,在以下经文中,圣言所论及的这两种祭坛所表相同:
求你发出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到你的圣所,我要走到神的祭坛,到神那里。(诗篇43:3,4)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我好发能听见的称谢声。(诗篇26:6,7)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和你们的坛角上。(耶利米书17:1,2)
神是耶和华,祂光照我我们;理当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诗篇118:27)
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以赛亚书19:19)
“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表示出于属世人里面的爱而对主的敬拜。
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何西阿书10:8)
此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敬拜。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7:9; 56:6, 7; 60:7;耶利米哀歌2:7;以西结书6:4-6, 13;何西阿书8:11; 10:1, 2;阿摩司书3:14;诗篇51: 18,19; 84: 2-4;马太福音5:23, 24; 23:18-20)。
由于“祭坛”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敬拜,故显而易见,在启示录的此处,以及别处,“祭坛”并非表示别的;如: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被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6:9)
天使站着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我听见祭坛中又有天使说,你的判断义哉!诚哉!(启示录16:7)
在两种祭坛上所进行的代表性敬拜在主降世时被祂废除了,因为主自己打开了教会的内层,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当那日,人必仰望造他们的主,他的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他们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所筑的。(以赛亚书17:7,8)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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