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启8: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表通过信之真理从仁之良善而来的属灵敬拜。天使站在旁边的“祭坛”和他手中拿着的“金香炉”表示出于属灵之爱而对主的敬拜,这种敬拜通过信之真理从仁之良善而来。以色列人有两种祭坛,一种在会幕外,一种在会幕内;会幕外的祭坛被称作“燔祭坛”,因为燔祭和祭物献于其上。会幕内的祭坛被称作“香坛”,也称作“金坛”。之所以有两种祭坛,是因为对主的敬拜既有出自属天之爱的,也有出自属灵之爱的;那些住在其属天国度的,出于属天之爱敬拜;而那些住在其属灵国度的,则出于属灵之爱敬拜;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387节)。关于这两座坛,可参看摩西五经中的下列经文:关于燔祭坛(出埃及记20:24-26,27:1-8,29:36-43; 39:38-39;利未记6:8-12; 8:11; 16:18, 19, 33-34);关于香坛(出埃及记30:1-10; 31:8; 37:25-29; 40:5,26;民数记7:1)。约翰看见祭坛、香炉和香,不是因为天上存在此类事物,它们只是代表那里对主的敬拜;而是因为这类事物就设立在以色列人当中,因而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敬拜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主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它们属于其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
因此,在以下经文中,圣言所论及的这两种祭坛所表相同:
求你发出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到你的圣所,我要走到神的祭坛,到神那里。(诗篇43:3,4)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我好发能听见的称谢声。(诗篇26:6,7)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和你们的坛角上。(耶利米书17:1,2)
神是耶和华,祂光照我我们;理当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诗篇118:27)
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以赛亚书19:19)
“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表示出于属世人里面的爱而对主的敬拜。
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何西阿书10:8)
此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敬拜。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7:9; 56:6, 7; 60:7;耶利米哀歌2:7;以西结书6:4-6, 13;何西阿书8:11; 10:1, 2;阿摩司书3:14;诗篇51: 18,19; 84: 2-4;马太福音5:23, 24; 23:18-20)。
由于“祭坛”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敬拜,故显而易见,在启示录的此处,以及别处,“祭坛”并非表示别的;如: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被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6:9)
天使站着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我听见祭坛中又有天使说,你的判断义哉!诚哉!(启示录16:7)
在两种祭坛上所进行的代表性敬拜在主降世时被祂废除了,因为主自己打开了教会的内层,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当那日,人必仰望造他们的主,他的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他们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所筑的。(以赛亚书17:7,8)
955.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殿”、“烟”、“神的荣耀”和“神的能力”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从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那里被光照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AE 948节);“烟”是指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荣耀”是指天堂之光,就是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神的能力”是指神性能力;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来自圣言的属灵意义,但没有脱离这层意义的荣耀和能力,或光明和能力。那些不视圣言为神圣,因此其中的神性真理对他们来说没有光明和能力的人没有这层意义;而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拥有这光明和能力。原因在于,这些人通过属灵意义或灵义与天堂结合,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烟”之所以表示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是因为“烟”和“云”具有相同的含义;“云”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E 36, 504b, 594, 906节);还因为此处的“烟”和“香的烟”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94, 539末尾节)。“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烟来自火,而“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圣火”表示属天之爱。当圣言的字义被灵义光照,可以说被点燃时,这同样适用于这字义,即:那里的真理,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处于仿佛来自烟的模糊之中,直到把黑暗倾倒在光明上、造成盲目的虚假和邪恶被驱散;这就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的意思。
以赛亚书中的“烟”也表示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烟和火焰的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同一先知书: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当律法颁布时,西乃山上所看见的“烟”也是这个意思;在圣言的别处,当耶和华降临时,“山上的烟”,以及冒烟的麻(以赛亚书42:3),并与众圣徒的祈祷一同上升的香祭的烟(启示录8:4)同样是这个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凭天堂之光不仅看到,有一位神,这神为一,还看到,神是一个人。因为他渴望看见他的神,却只能看见作为一个人的神。亚伯拉罕前后的古人就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同样,教会之外的地区的各个民族凭一种内在感知看见神,尤其那些拥有内在智慧,尽管这智慧不是从知识中获得的人。所有婴孩,儿童,小孩子,心地善良的简单成人也是如此看见神;所有星球上的居民同样如此看见神;因为他们声称,看不见的东西不能进入一个人的信仰,因为任何观念都无法从中形成。原因在于,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从天堂思考。整个天堂和其中的每个人都只有神是人的概念,因为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人,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因此,对天使来说,不照着这个神性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天使的思维遍及天堂。整个天堂总体上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86节);天使照着天堂的形式思考(HH 200–212节)。
对神的这种观念从天堂流入世上的所有人,并住在他们的灵里。但它似乎在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自我的聪明之人中间被根除了,事实上被如此根除,以至于不再是一个可能的观念。原因在于,他们从空间来思想神。但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思考,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在灵界,对神的一个模糊或不确定的观念不是对祂的观念。因此,那里的观念取决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答的人,或说这种观念属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应之人的。
人们从来自灵界的普遍流注中接受作为一个人的神的观念,这些观念照着感知的状态而各不相同。这就是为何三位一体神在我们这里被称为位格;又为何在教堂的绘画中,父神被描绘为一个人,亘古常在者。也正是由于这普遍流注,在基督教的外邦领域(Christian Gentilism),被称为圣徒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被平民百姓当作神来崇拜,他们的雕像也受到喜爱。其它地方的许多民族也是如此;希腊、罗马和亚洲的古人同样如此,他们有许多神,这些神都被他们视为人。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把神看作一个人被植入人的灵,或说人的灵里面有一种直觉,即:把神看作一个人。来自普遍流注的东西就被称为植入或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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