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启8: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表通过信之真理从仁之良善而来的属灵敬拜。天使站在旁边的“祭坛”和他手中拿着的“金香炉”表示出于属灵之爱而对主的敬拜,这种敬拜通过信之真理从仁之良善而来。以色列人有两种祭坛,一种在会幕外,一种在会幕内;会幕外的祭坛被称作“燔祭坛”,因为燔祭和祭物献于其上。会幕内的祭坛被称作“香坛”,也称作“金坛”。之所以有两种祭坛,是因为对主的敬拜既有出自属天之爱的,也有出自属灵之爱的;那些住在其属天国度的,出于属天之爱敬拜;而那些住在其属灵国度的,则出于属灵之爱敬拜;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387节)。关于这两座坛,可参看摩西五经中的下列经文:关于燔祭坛(出埃及记20:24-26,27:1-8,29:36-43; 39:38-39;利未记6:8-12; 8:11; 16:18, 19, 33-34);关于香坛(出埃及记30:1-10; 31:8; 37:25-29; 40:5,26;民数记7:1)。约翰看见祭坛、香炉和香,不是因为天上存在此类事物,它们只是代表那里对主的敬拜;而是因为这类事物就设立在以色列人当中,因而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敬拜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主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它们属于其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
因此,在以下经文中,圣言所论及的这两种祭坛所表相同:
求你发出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到你的圣所,我要走到神的祭坛,到神那里。(诗篇43:3,4)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我好发能听见的称谢声。(诗篇26:6,7)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和你们的坛角上。(耶利米书17:1,2)
神是耶和华,祂光照我我们;理当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诗篇118:27)
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以赛亚书19:19)
“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表示出于属世人里面的爱而对主的敬拜。
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何西阿书10:8)
此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敬拜。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7:9; 56:6, 7; 60:7;耶利米哀歌2:7;以西结书6:4-6, 13;何西阿书8:11; 10:1, 2;阿摩司书3:14;诗篇51: 18,19; 84: 2-4;马太福音5:23, 24; 23:18-20)。
由于“祭坛”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敬拜,故显而易见,在启示录的此处,以及别处,“祭坛”并非表示别的;如: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被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6:9)
天使站着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我听见祭坛中又有天使说,你的判断义哉!诚哉!(启示录16:7)
在两种祭坛上所进行的代表性敬拜在主降世时被祂废除了,因为主自己打开了教会的内层,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当那日,人必仰望造他们的主,他的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他们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所筑的。(以赛亚书17:7,8)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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