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启8: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表示属灵敬拜,属灵敬拜是通过信之真理由仁之良善产生的,或说通过信之真理出于仁之良善。天使站在旁边的“祭坛”和他手中拿着的“金香炉”表示出于属灵之爱对主的敬拜,这种敬拜通过信之真理出于仁之良善。以色列人有两种祭坛,一种在会幕外,一种在会幕内;会幕外的祭坛被称为“燔祭坛”,因为燔祭和祭物献于其上。会幕内的祭坛被称为“香坛”,也被称为“金坛”。之所以有两种祭坛,是因为对主的敬拜来自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那些在祂属天国度里的人出于属天之爱来敬拜;而那些在祂属灵国度里的人出于属灵之爱来敬拜;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387节)。关于这两种祭坛,可参看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关于燔祭坛(参看出埃及记20:24-26; 27:1-8; 29:36-43; 39:38-39; 利未记6:8-12; 8:11; 16:18, 19, 33-34);关于香坛(参看出埃及记30:1-10; 31:8; 37:25-29; 40:5, 26; 民数记7:1)。约翰看见祭坛、香炉和香,不是因为这些东西存在于天堂中,它们只是代表那里对主的敬拜;而是因为这些东西设立在以色列人当中,因而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到;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为他们敬拜的一切都代表、因而表示主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属于祂在天堂和地上的教会。
因此,以下经文中的这两种祭坛在圣言中所表相同,诗篇: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到你的居所;我要走到神的祭坛,到神那里。(诗篇43:3, 4)
又: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我要使称谢的声音被听见。(诗篇26:6, 7)
耶利米书: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写在他们的心版上和你们的坛角上。(耶利米书17:1, 2)
诗篇:
神是耶和华,祂光照我们;理当用绳索把节期供物绑到坛角。(诗篇118:27)
以赛亚书:
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坛献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9:19)
“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坛献给耶和华”表示出于属世人里面的爱对主的敬拜。何西阿书:
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何西阿书10:8)
此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敬拜。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7:9; 56:6, 7; 60:7; 耶利米哀歌2:7; 以西结书6:4-6, 13; 何西阿书8:11; 10:1, 2; 阿摩司书3:14; 诗篇51:18, 19; 84:2-4; 马太福音5:23, 24; 23:18-20)。
既然“祭坛”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敬拜,那么很明显,在启示录的此处,以及别的地方,“祭坛”不是指别的东西;如: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被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6:9)
又:
天使站着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又:
我听见另一位天使从祭坛中说,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启示录16:7)
由于主降世时,废除了主要在这两种祭坛上执行的代表性敬拜,因为祂自己打开了教会的内层,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当那日,人必仰望他的制造者,他的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他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的作为。(以赛亚书17:7, 8)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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