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启8: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表示属灵敬拜,属灵敬拜是通过信之真理由仁之良善产生的,或说通过信之真理出于仁之良善。天使站在旁边的“祭坛”和他手中拿着的“金香炉”表示出于属灵之爱对主的敬拜,这种敬拜通过信之真理出于仁之良善。以色列人有两种祭坛,一种在会幕外,一种在会幕内;会幕外的祭坛被称为“燔祭坛”,因为燔祭和祭物献于其上。会幕内的祭坛被称为“香坛”,也被称为“金坛”。之所以有两种祭坛,是因为对主的敬拜来自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那些在祂属天国度里的人出于属天之爱来敬拜;而那些在祂属灵国度里的人出于属灵之爱来敬拜;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387节)。关于这两种祭坛,可参看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关于燔祭坛(参看出埃及记20:24-26; 27:1-8; 29:36-43; 39:38-39; 利未记6:8-12; 8:11; 16:18, 19, 33-34);关于香坛(参看出埃及记30:1-10; 31:8; 37:25-29; 40:5, 26; 民数记7:1)。约翰看见祭坛、香炉和香,不是因为这些东西存在于天堂中,它们只是代表那里对主的敬拜;而是因为这些东西设立在以色列人当中,因而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到;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为他们敬拜的一切都代表、因而表示主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属于祂在天堂和地上的教会。
因此,以下经文中的这两种祭坛在圣言中所表相同,诗篇: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到你的居所;我要走到神的祭坛,到神那里。(诗篇43:3, 4)
又: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我要使称谢的声音被听见。(诗篇26:6, 7)
耶利米书: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写在他们的心版上和你们的坛角上。(耶利米书17:1, 2)
诗篇:
神是耶和华,祂光照我们;理当用绳索把节期供物绑到坛角。(诗篇118:27)
以赛亚书:
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坛献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9:19)
“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坛献给耶和华”表示出于属世人里面的爱对主的敬拜。何西阿书:
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何西阿书10:8)
此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敬拜。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7:9; 56:6, 7; 60:7; 耶利米哀歌2:7; 以西结书6:4-6, 13; 何西阿书8:11; 10:1, 2; 阿摩司书3:14; 诗篇51:18, 19; 84:2-4; 马太福音5:23, 24; 23:18-20)。
既然“祭坛”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敬拜,那么很明显,在启示录的此处,以及别的地方,“祭坛”不是指别的东西;如: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被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6:9)
又:
天使站着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又:
我听见另一位天使从祭坛中说,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启示录16:7)
由于主降世时,废除了主要在这两种祭坛上执行的代表性敬拜,因为祂自己打开了教会的内层,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当那日,人必仰望他的制造者,他的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他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的作为。(以赛亚书17:7, 8)
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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