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86

386. 对此,我补

386. 对此,我补充这则记事:
有一次,我在灵界四下观望,听到似乎有磨牙声,又似敲击声,他们还混杂着刺耳的声音。于是,我询问所听到的是什么,与我同在的天使说:“是一些俱乐部,我们称之为‘酒馆’,那里正在进行辩论。这些辨论从远处听上去就是如此,不过,走近它们,它们听上去只不过如同辩论声。”我靠近发现一些小房子,由芦苇和泥建成。我想透过窗户往里看看,但一扇窗户也没有;没有可以进去的门,因为天上的光会流入进来,给他们造成混乱。但突然右边出现一扇窗户;于是,我听见他们抱怨说,他们处在一片黑暗中。没过多久,左边又出现一扇窗户,而右边那扇则关上了;然后,黑暗逐渐被驱散,他们发觉自己在光中。此后,我被允许从门进入并倾听。有一张桌子在中间,周围有长凳。不过,在我看来,他们似乎都站在长凳上,彼此激烈辩论信与仁:一方认为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另一方认为仁才是。认为信是首要的那一方说:“我们岂不是因信而与神有关,因仁而与人有关吗?因此,信不是天上的,仁不是地上的吗?我们得救,岂不是靠天上的,而非靠地上的?再者,神难道不能从天上赐予信,因为它是天上的,人必不能为自己获取仁,因为它是地上的?人为自己所获取的,并不属于教会,因而不能拯救。谁能靠行为,就是所谓仁爱的行为在神眼里称义?相信我们,我们不仅唯信称义,还唯信成圣,只要信不被来自仁爱行为的邀功之事所玷污。”除此以外还有更多事。
认为仁是教会首要事物的这一方则针锋相对驳斥这些事,说:“是仁拯救,而不是信;神不是爱所有人,不是愿意所有人都好吗?若不通过人,神如何实现这一切?难道神只是叫人彼此谈论与信相关的那类事?祂不是叫人去行出那些属于仁的事吗?难道你们看不出声称仁是地上的很荒唐吗?仁是天上的,因为你们不去行仁之善,所以你们的信才是地上的!除了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外,你们如何接受信?你们却说,只要听圣言就行。然而,只是听一听,圣言如何运作,又如何作用在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上?或许你们在不知道它的情况下仍富有活力,但除了能说唯信得救这句话外,这活力又能是什么呢?至于何为信,何为得救之信,你们并不知道。”
但这时,有一个人起身,与我交谈的天使称他为“调和论者”(Syncretist)。他从头上摘下帽子放在桌子上,但很快又戴回去,因为他是个秃头。他说:“听着!其实你们都错了!真相是:信是属灵的,仁是道德的;不过,它们却联结起来,这种联结要靠圣言,靠圣灵,靠果效,人可以毫不知情,事实上可称作顺从,但没有人参与的份。我自己思想这些问题已经好长时间了,最终悟出:人可以从神接受属灵的信,但无法被神驱向属灵的仁,除非他像一根盐柱。”
说完这番话,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给他鼓掌,而那些处于仁的人却叫喊起来;后者愤慨地说:“朋友,听着!你们不晓得道德的生活可以是属灵的,也可以仅仅是属世的。对那些通过神行善,却貌似通过自己而行的人来说,道德的生活就是属灵的。而对那些通过地狱行善,却貌似通过自己而行的人来说,道德的生活仅仅是属世的。”
前面说过,他们的辩论听上去就像磨牙声、敲击声,其中混杂着刺耳的声音。听上去就像磨牙声的辩论,是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听上去就像敲击声的,是那些处于唯仁之人的;它们所混杂的刺耳声则出自调和论者。他们的声音从远处听上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在世时把时间全都花在辩论上,并未避开任何邪恶,所以没有行出任何属灵的道德良善;而且,他们浑然不知信的全部是真理,仁的全部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在灵里不是真理;没有真理的良善在灵里不是良善;因此,一个必作成另一个。当右边出现窗户时,之所以有黑暗,是因为天上的光从右边流入会影响意愿;当右边的窗户被关闭,左边的另一扇窗户出现时,之所以有光,是因为天上的光从左边流入会影响认知,并且就其认知而言,人人都可以处于天堂之光,只要意愿在其邪恶方面被关闭。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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