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并将通过圣言的真理把他们引向与祂自己的结合。“生命的水泉”表示主,以及圣言,“水”表示真理(AR 50节),由于当圣言的神性真理被应用于生活,或说构成生活时,它们就会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当一个人照着它们生活时,它们就被应用于生活,所以“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通过圣言的真理引向与主的结合。单数的“泉或泉源”和复数的“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啊,我所有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篇87:7)
耶利米书:
他们离弃耶和华,就是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又:
百姓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诗篇:
你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河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诗篇36:8, 9)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一泉源为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撒迦利亚书13:1)
申命记:
以色列独自安然居住在雅各泉旁。(申命记33:28)
约翰福音:
当主坐在雅各泉旁时,祂对那妇人说,我所赐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5-20)
创世记:
约瑟是泉旁多结果者之子。(创世记49:22)
诗篇:
祝福从以色列泉源而来的主。(诗篇68:26)
以赛亚书:
那时,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启示录:
我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耶利米书:
我要领他们到正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9)
像这些和前面启示录中的话在以赛亚书中也说过:
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因为怜悯他们的必引导他们,领他们到水泉旁边。(以赛亚书49:10)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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