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2.启7:16.“日头和炎热也必不落到他们身上”表今后他们必没有对邪恶的欲望,也没有对邪恶之虚假的欲望。“日头必不落到他们身上”表示他们必没有对邪恶的欲望;“炎热也不落到他们身上”表示他们必没有对虚假的欲望。“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因而良善的情感;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魔鬼的爱,因而对邪恶的欲望(参看53节)。不过,“炎热”之所以表示对邪恶之虚假的欲望,是因为虚假是由邪恶产生的,如同热由太阳产生;因为当意愿热爱邪恶时,认知就会热爱虚假,燃起确认它的欲望,在认知中被确认的邪恶就是邪恶的虚假;所以,邪恶的虚假就是在其形式中的邪恶。在以下经文中,“炎热”(Heat,或火热)和“热”(to be hot)具有类似含义:
信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炎热来到,必不看见。(耶利米书17:7,8)
你就作困乏人急难中的保障,作避炎热的阴凉;祂以云影消除热气。(以赛亚书25:4-5)
当他们火热的时候,我使他们沉醉,睡了长觉。(耶利米书51:39)
他们也热如火炉,他们中间无一人求告我。(何西阿书7:7)
他们不得再走葡萄园的路。干旱炎热消没雪水。(约伯记24:18,19)
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大热烤人,他们就亵渎神的名。(启示录16:8,9)
对那些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以赛亚书49:9,10)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