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82

382.启7:16.

382.启7:16.“日头和炎热也必不落到他们身上”表今后他们必没有对邪恶的欲望,也没有对邪恶之虚假的欲望。“日头必不落到他们身上”表示他们必没有对邪恶的欲望;“炎热也不落到他们身上”表示他们必没有对虚假的欲望。“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因而良善的情感;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魔鬼的爱,因而对邪恶的欲望(参看53节)。不过,“炎热”之所以表示对邪恶之虚假的欲望,是因为虚假是由邪恶产生的,如同热由太阳产生;因为当意愿热爱邪恶时,认知就会热爱虚假,燃起确认它的欲望,在认知中被确认的邪恶就是邪恶的虚假;所以,邪恶的虚假就是在其形式中的邪恶。在以下经文中,“炎热”(Heat,或火热)和“热”(to be hot)具有类似含义:
信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炎热来到,必不看见。(耶利米书17:7,8)
你就作困乏人急难中的保障,作避炎热的阴凉;祂以云影消除热气。(以赛亚书25:4-5)
当他们火热的时候,我使他们沉醉,睡了长觉。(耶利米书51:39)
他们也热如火炉,他们中间无一人求告我。(何西阿书7:7)
他们不得再走葡萄园的路。干旱炎热消没雪水。(约伯记24:18,19)
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大热烤人,他们就亵渎神的名。(启示录16:8,9)
对那些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以赛亚书49:9,10)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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