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启1:11.“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祂是自有或自存,是从最初到最后,或从初始到终端的独一实在,一切事物都源于祂,因而祂是在自己里面的爱本身和唯一的爱,智慧本身和唯一的智慧,生命本身和唯一的生命,因而是创造者本身和唯一的创造者,救主,来自祂自己的光照者,因此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唯独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耶和华;祂就是主。所有这些事物,以及更多无限事物都包含在这些话里,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R 13, 29节)。那里说,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所有字符或字母都表示事物;他们的言语和写作由此而存在;因此,主用“阿拉法和俄梅戛”来描述祂的神性和无限,以此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由于在灵界,因而在天使的语言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所以大卫按字母表中的字母顺序创作了诗篇第119篇,从第一个字母Aleph开始,以最后一个字母Thau结尾,这可从那里经文的开头字母明显看出来;类似的事出现在诗篇第111篇中,只是不那么明显。也正因如此,亚伯兰被称为亚伯拉罕,撒莱被称为撒拉;这样做是为了在天堂,不要把亚伯拉罕和撒拉理解为这些人,而是理解为神性,情况也是如此;事实上,字母“H”涉及无限,因为它只是一个送气音。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AR 29节)。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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