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8

38.“说,我是阿拉

38.“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唯独祂是无限和永恒,是耶和华;祂就是主。所有这些事物,以及更多无限事物都包含在这些话里(参看13, 29节)。前面说过,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所有音节或字母都表示事物;他们的言语和写作由此存在,因此主以“阿拉法和俄梅戛”来描述祂的神性和无限,以此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由于在灵界、因而天使的语言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故大卫根据字母表上的字母,按照从希伯来文第一个字母(Aleph)到最后一个字母(Thau)的次序写了诗篇第119篇,这从那里的几节经文的起始字母明显看出来;诗篇第111篇也一样,只是不那么明显。因同样的缘故,亚伯兰被赐名亚伯拉罕,撒莱被赐名撒拉;这样做是为了在天堂,亚伯拉罕和撒拉不要被理解为人物,而被理解为神性。因为字母“H”只是一个送气音,含有无限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文(29节)。

诠释启示录 #37

37.“众目要看见祂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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