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9

379.“用羔羊的血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表并通过真理将自己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的邪恶,也有邪恶的虚假;那些出于宗教信仰认为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判罚之人就具有虚假的邪恶;那些确认自己身上邪恶的人则具有邪恶的虚假。此处“袍子”表示来自圣言的一般真理,这些一般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信仰准则,如前所述(378节)。经上之所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因此,他们通过真理洁净虚假。这句话还表示他们因此被主改造,因为所有在世时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其宗教信仰的虚假中退出,从而得以改造。原因在于,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而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在此处以及圣言的其它地方,“羔羊的血”被以为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个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并凭这二者拯救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15-17;6,以及本书前面的67节)。 而且,正因为主由此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除了表示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外,不可能表示别的;“肉”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神性真理。
“血”在圣言经常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在属灵意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神性真理,这一切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就是结合,这结合由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来实现;例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念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3-8)
还有: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的血,是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4;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无非表示圣言,也就是所谓的“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因为“血”有这样的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时,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表示神性真理(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显而易见,此处“血”表示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且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起到这种效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而这就是新旧约本身,故在每一个事物都是对应属灵事物的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如:
他们取了逾越节羔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祸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13,22)
燔祭的血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的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16,20,21;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民数记18:17;申命记12:27);还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香坛的四个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人们不可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而是靠着圣言中主的神性真理;事实上,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世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世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想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切。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以下诗篇里的话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为了他们所具有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喝醉了血;我要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血”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还要“喝醉了血”。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浮现出来了。此处论述的是主的教会,祂即将建在外邦人当中。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以赛亚书33:15)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那时,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册上记名的。(以赛亚书4:3-4)
你初生的日子,我见你滚在血中;我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洗涤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6,9,22,36,38)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素常不当触着的,如今竟用服装去触着了。(耶利米哀歌4:13-14)
滚在血中的衣服。(以赛亚书9:5)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16)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手指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3,7)
耶和华出来,要刑罚地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约翰福音1:12,13)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发现了。(启示录18:24)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以赛亚书15:9;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和水塘(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以及许多其它地方,“血”表示被歪曲,以及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通过阅读圣言中这一系列的经文,会看得更清楚一些。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故显而易见,“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未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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