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9

379.“用羔羊的血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表并通过真理将自己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的邪恶,也有邪恶的虚假;那些出于宗教信仰认为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判罚之人就具有虚假的邪恶;那些确认自己身上邪恶的人则具有邪恶的虚假。此处“袍子”表示来自圣言的一般真理,这些一般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信仰准则,如前所述(378节)。经上之所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因此,他们通过真理洁净虚假。这句话还表示他们因此被主改造,因为所有在世时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其宗教信仰的虚假中退出,从而得以改造。原因在于,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而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在此处以及圣言的其它地方,“羔羊的血”被以为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个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并凭这二者拯救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15-17;6,以及本书前面的67节)。 而且,正因为主由此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除了表示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外,不可能表示别的;“肉”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神性真理。
“血”在圣言经常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在属灵意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神性真理,这一切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就是结合,这结合由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来实现;例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念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3-8)
还有: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的血,是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4;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无非表示圣言,也就是所谓的“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因为“血”有这样的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时,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表示神性真理(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显而易见,此处“血”表示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且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起到这种效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而这就是新旧约本身,故在每一个事物都是对应属灵事物的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如:
他们取了逾越节羔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祸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13,22)
燔祭的血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的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16,20,21;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民数记18:17;申命记12:27);还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香坛的四个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人们不可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而是靠着圣言中主的神性真理;事实上,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世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世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想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切。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以下诗篇里的话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为了他们所具有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喝醉了血;我要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血”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还要“喝醉了血”。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浮现出来了。此处论述的是主的教会,祂即将建在外邦人当中。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以赛亚书33:15)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那时,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册上记名的。(以赛亚书4:3-4)
你初生的日子,我见你滚在血中;我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洗涤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6,9,22,36,38)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素常不当触着的,如今竟用服装去触着了。(耶利米哀歌4:13-14)
滚在血中的衣服。(以赛亚书9:5)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16)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手指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3,7)
耶和华出来,要刑罚地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约翰福音1:12,13)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发现了。(启示录18:24)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以赛亚书15:9;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和水塘(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以及许多其它地方,“血”表示被歪曲,以及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通过阅读圣言中这一系列的经文,会看得更清楚一些。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故显而易见,“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未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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