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并通过真理将它们从邪恶之虚假中洁净出来,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之邪恶,也有邪恶之虚假;虚假之邪恶存在于那些出于宗教相信,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定罪的人中间;邪恶之虚假存在于那些确认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中间。“袍子”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总体真理,这些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如前所述(AR 378节)。经上说“他们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AR 167, 231, 232节);因此,他们用真理洁净虚假。它还表示他们以这种方式被主改造,因为所有曾在世上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他们的宗教虚假中退出,从而被改造。原因在于,那些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但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这样做。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地方,人们都以为“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指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祂通过这两种手段拯救人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 15-17节;AR 67节)。此外,由于主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只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肉”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是指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血”,无论在哪里,“血”在灵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血”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可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这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在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只表示圣言,这圣言被称为“约”(Covenant)和“圣约”(Testament),就是“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由于“血”具有这种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或酒”表示神性真理(AR 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或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产生这种结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新旧约或圣约本身,或说新旧约,或圣约的本质,所以在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因为那里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如:
他们要取逾越节的血,涂在房屋的门柱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 13, 22)
燔祭的血要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还要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并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而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没有人会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靠圣言中的主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感知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就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知道,情况就是这样。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诗篇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表示在这些人中间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这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吃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喝血直到醉;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血”在此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并喝血直到醉。”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显露出来了。那里也论述了主的教会,祂即将在外邦人中间建立这教会。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诗篇:
你必灭绝说谎言的;好流人血、玩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时,凡录在耶路撒冷的生命册上的。(以赛亚书4:3-4)
以西结书:
在你出生的日子,我见你在你的血中被践踏;我说,你虽在自己的血中,仍可存活;我洗了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 6, 9, 22, 36, 38)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他们用衣服触着了他们不能污染的。(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赛亚书:
衣服被血玷污。(以赛亚书9:5)
耶利米书:
你的衣襟上也发现纯真或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以赛亚书: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 16)
又: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纯真的血。(以赛亚书59:3, 7)
又:
耶和华出来,要察罚地上的罪孽;地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启示录: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被发现了。(启示录18:24)
又: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 以赛亚书15:9; 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塘和水池(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约珥书: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启示录: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地方,“血”都表示被歪曲,也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可通过按其系列阅读圣言中的这些经文看得更清楚。因此,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所以很明显,“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没有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 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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