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9

379.“用羔羊的血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表并通过真理将自己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的邪恶,也有邪恶的虚假;那些出于宗教信仰认为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判罚之人就具有虚假的邪恶;那些确认自己身上邪恶的人则具有邪恶的虚假。此处“袍子”表示来自圣言的一般真理,这些一般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信仰准则,如前所述(378节)。经上之所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因此,他们通过真理洁净虚假。这句话还表示他们因此被主改造,因为所有在世时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其宗教信仰的虚假中退出,从而得以改造。原因在于,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而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在此处以及圣言的其它地方,“羔羊的血”被以为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个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并凭这二者拯救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15-17;6,以及本书前面的67节)。 而且,正因为主由此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除了表示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外,不可能表示别的;“肉”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神性真理。
“血”在圣言经常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在属灵意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神性真理,这一切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就是结合,这结合由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来实现;例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念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3-8)
还有: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的血,是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4;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无非表示圣言,也就是所谓的“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因为“血”有这样的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时,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表示神性真理(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显而易见,此处“血”表示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且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起到这种效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而这就是新旧约本身,故在每一个事物都是对应属灵事物的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如:
他们取了逾越节羔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祸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13,22)
燔祭的血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的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16,20,21;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民数记18:17;申命记12:27);还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香坛的四个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人们不可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而是靠着圣言中主的神性真理;事实上,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世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世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想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切。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以下诗篇里的话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为了他们所具有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喝醉了血;我要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血”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还要“喝醉了血”。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浮现出来了。此处论述的是主的教会,祂即将建在外邦人当中。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以赛亚书33:15)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那时,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册上记名的。(以赛亚书4:3-4)
你初生的日子,我见你滚在血中;我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洗涤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6,9,22,36,38)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素常不当触着的,如今竟用服装去触着了。(耶利米哀歌4:13-14)
滚在血中的衣服。(以赛亚书9:5)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16)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手指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3,7)
耶和华出来,要刑罚地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约翰福音1:12,13)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发现了。(启示录18:24)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以赛亚书15:9;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和水塘(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以及许多其它地方,“血”表示被歪曲,以及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通过阅读圣言中这一系列的经文,会看得更清楚一些。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故显而易见,“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未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226

226.⑴没有教义,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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