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8.“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表他们将自己的宗教信仰准则从虚假的邪恶中洁净。在圣言中,“洗”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袍子”表示一般真理(328节)。一般真理是指取自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他们照之生活,因此这些一般真理就成了宗教信仰准则;由于一切宗教信仰准则都涉及良善与真理,所以经上两次提及“袍子”,即“他们洗了袍子”和“把袍子洗白净了”。只有那些与邪恶争战,从而弃绝虚假的人才会洁净“袍子”或宗教信仰准则,因此他们会经历“大苦难”所表示的试探(377节)。“洗”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从而得以改造和重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除净。(以赛亚书4:3)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7)
你虽然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痕迹。(耶利米书2:22)
我若用雪水洗我,用碱洁净我的手,我的衣服都憎恶我。(约伯记9:30,31)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论及属天教会,属天教会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在至高意义上则论及主;“葡萄酒”和“血红葡萄汁”是指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9)
这论及耶路撒冷;“水”是指真理,“血”是指对真理的玷污。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在以色列教会,“洗”代表并因此表示什么。亚伦在穿上供职的衣服之前,要用水洗身(利未记16:4,24);接近祭坛供职前用水洗手洗脚(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利未人同样如此(民数记8:6-7);其他因罪而不洁净的人也是;他们甚至要洗器皿(利未记11:32; 14:8-9; 15:5-13; 17:15-16;马太福音23:25-26);他们因洗而成圣(出埃及记29:4; 40:12;利未记8:6);叙利亚来的乃缦在约旦河中洗涤(列王纪下5:10,14);因此,为了让他们能洗涤自己,所以在殿旁边放了铜海和许多铜盆(列王纪上7:23-39);主为门徒洗脚(约翰福音13:5-10);主叫那个瞎眼的往西罗亚池子去洗(约翰福音9:6,7,11,15)。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对以色列人来说,“洗”代表属灵的洗,也就是洗去邪恶和虚假,由此改造和重生。从前面所述也明显可知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3:5-7;马可福音1:4-13)。约翰论到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祂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路加福音3:16;约翰福音1:33)
论到他自己:
他用水施洗。(约翰福音1:26)
这意思是说,主以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来洗涤或洁净人,而约翰则以他的洗礼来代表这一切;因为“圣灵”是神性真理,“火”是神性良善,“水”是这二者的代表;“水”表示圣言的真理,这真理通过照之的生活变成良善。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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