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8

378.“他们曾洗他

378.“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表示他们将自己的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从虚假之邪恶中洁净出来。在圣言中,“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袍子”表示总体真理(AR 328节)。总体真理是指取自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他们照这些知识或认知生活,因此,它们是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由于一切宗教原则或问题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经上两次提到“袍子”,即:“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并“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只有对那些与邪恶争战,从而弃绝虚假,因此经历过“大苦难”所表示的试探(AR 377节)之人来说,“袍子”,或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才被洁净。“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从而被改造和重生,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洗净时。(以赛亚书4:4)
又: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7)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污渍。(耶利米书2:22)
约伯记:
我若用雪水洗自己,用碱洁净我的手,连我自己的衣服都憎恶我。(约伯记9:30, 31)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话论及属天教会,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来自属天教会,这话在至高意义上论及主;“葡萄酒”和“葡萄血”是指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9)
这话论及耶路撒冷;“水”是指真理,“血”是指对真理的玷污。
由此可见,在以色列教会,“洗”代表、因而表示什么。亚伦在穿上供职的圣衣之前,要洗自己(利未记16:4, 24);在靠近祭坛供职前,也要洗自己(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利未人也是如此(民数记8:6-7);因罪而变得不洁的人同样如此;他们甚至要洗器皿(利未记11:32; 14:8-9; 15:5-13; 17:15-16; 马太福音23:25-26);他们通过洗而成圣(出埃及记29:4; 40:12; 利未记8:6);亚兰的乃缦在约旦河中沐浴(列王纪下5:10, 14);因此,为了让他们洗自己,在殿旁边放了铜海和许多铜盆(列王纪上7:23-39);主为门徒洗脚(约翰福音13:5-10);主对那瞎眼的人说,他要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11, 15)。
由此可见,在以色列人中间,“洗”代表属灵的洗,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以及由此而来的改造和重生。从前面所说的也明显看出,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表示什么(马太福音3:5-7; 马可福音1:4-13);约翰论到主的这句话又表示什么,即:
祂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
论到他自己:
他用水施洗。(约翰福音1:26)
其意思是说,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来洗涤或洁净人,而约翰通过他的洗礼来代表这一点;因为“圣灵”是指神性真理,“火”是指神性良善,“水”代表这两者;事实上,“水”表示圣言的真理,这真理通过照之生活而变成良善(AR 50节)。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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