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6.启7:13,14.“长老中有一位回应我说,这些披着白袍的是谁?是从哪里来的?我对他说,我主,你知道”表知道的渴望和求问的意愿,以及回复和得知。约翰之所以被问及这些问题,是因为在一切神性敬拜中,人通常先意愿、渴望并祷告,然后主回复、告知并行出;要不然,人不会接受任何神性事物。由于约翰看见“这些披着白袍的”,渴望知道并求问他们是谁,还由于这一切在天上被察觉,所以他首先被问及,然后得知。当先知撒迦利亚看到许多事物呈现给他时,同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这一点从撒迦利亚书(1:9, 19, 21; 4:2, 5, 11-12; 5:2. 6, 10; 6:4)明显看出来。此外,我们经常在圣言中读到,当他们求告和呼求时,主就会应允(如诗篇4:1; 17:6; 20:9; 34:4; 91:15; 120:1);当他们祈求时,祂就给予(马太福音7:7, 8; 21:22;约翰福音14:13, 14; 15:7; 16:23-27)。然而,是主让他们去祈求,以及当祈求什么,所以主事先知道他的祈求;但主仍愿意人首先要祈求,以便他能貌似出于自己这样做,因而要靠近祂;否则,若祈求本身并非来自主,经上就不会在这些地方说“凡祈求的,就得着”。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