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855.“和大雷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天国度的荣耀。这从“声音”和“大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主的荣耀,如前所述;“大雷”是指主那来自其属天国度的荣耀。“雷”表示来自属天国度的荣耀,因为从属天国度只听到声音,听不到言语的表达。原因在于,所有在属天国度的人都出于从心脏发出的爱,也就是情感说话;当这种言语从该天堂流到下面的区域时,它听上去就像打雷。因为灵界的所有情感听上去都像声音及其变化,而由此而来的思维则通过被称为话语的声音的清晰发音吐字显现(对此,参看AE 323a, 393节;《天堂与地狱》,234–245节)。但所有在属灵国度的人都出于属理解力或灵魂的思维说话;当这种言语从天堂流到下面的区域时,它听上去要么像响声,要么像和谐的音乐,要么在眼前看似一朵云的光亮或打雷前闪电的闪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闪电、雷轰和响声”表示光照、理解和感知(参看AE 273, 702, 704节);又为何从属天国度传下来的声音听上去像打雷(AE 353, 393, 821b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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