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845.“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表示那些处于光照的人可以调查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这从“有聪明”、“计算”和“兽的数字”的含义清楚可知:“有聪明”是指处于光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计算”是指调查。“计算”之所以表示调查,是因为在圣言的两种意义,即字义和灵义中,经上所用的词都与它们的主题一致;也就是说,“计算”论及数字,调查论及信的品质。“兽的数字”是指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数字或数目”表示信的品质或性质(可参看AE 841节);这“兽”表示与生活分离之信,也就是对这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的信。由此清楚可知,“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表示那些处于光照的人可以调查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那些处于光照的人之所以要进行调查,是因为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无法被其他人看出来,因而无法被调查。事实上,调查必须通过圣言的一切进行,并从圣言的一切中形成一种判断,而圣言的一切都处于天堂之光,因而只能从这光中被看到;那光照人的,正是这光。因此,只有那些处于天堂之光,从而处于光照的人才能调查对任何宗教的信的品质或性质(这种品质或性质已经被某些圣言经文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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