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诠释启示录 #184

184.“和七星”表

184.“和七星”表示真理和良善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和“星”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完全之物和一切事物(参看AE 20, 24节);“星”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之所以对该教会天使说,“这些事是那有神的七灵和七星的说的”,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里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轻视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事实上,“神的七灵”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七星”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切聪明和智慧都通过这两者而来。对每个教会的天使经上都会提前说关于主的事,这事表明所论述的主题(参看AE 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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