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诠释启示录 #133

133.“你住在哪里

133.“你住在哪里”表示祂现在生活在他们当中。这从“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住”在灵义上是指生活,是因为在灵界,住处都照着生活和生活的不同来区分。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关于天堂社群的说明(HH 41–50, 205节)可以看出来;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住”表示生活。住是指生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51, 6051节)。住在一起是指生活的一致(AC 6792节)。在圣言中,住表示心智的事物,因而表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人由此而拥有生命(AC 7719, 7910节)。城论及教义的真理,居住者论及生活的良善(AC 2268, 2451, 2712节)。当论及主时,住在他们中间是指祂的同在,以及进入爱与信之生命的流注(AC 10153节)。主的住处或居所是天堂(AC 8269, 8309节)。以色列人的会幕代表并表示天堂(AC 9481, 9594, 96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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