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1030.启17:1–2.拿着七个小瓶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跟我说话,对我说,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
“拿着七个小瓶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跟我说话”表示天主教徒中间的教会状态的显现(1031节);“对我说,来;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他们的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了(1032节);“坐在众水上的”表示统治圣言的一切,从而统治教会圣物的(1033节)。
“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歪曲了教会的一切真理(1034节);“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10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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