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最后的审判 #16

16.许多基督教的学

16.许多基督教的学者惊讶地发现自己死后仍有身体、衣服、房子,和在世时一样。他们想起从前对死后生命、灵魂、天堂和地狱的想法,便感到羞愧,声称他们的观点很愚蠢,连信仰简单的人都比他们聪明得多。确认这些观点,将一切都归于自然的学者受到检查,结果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是关闭的,而外层是打开的,以致他们的目光不是盯着天堂,而是盯着大地,因而也直达地狱。因为人心智的内层越打开,他的目光就越盯着天堂;内层越关闭,外层打开,他的目光就越盯着地狱。人心智的内层是为接受天堂的一切事物而形成的,外层是为接受世界的一切事物而形成的;那些接受世界,同时不接受天堂的人就在接受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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