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239.世人与天使藉着圣言的属世之义或字义实现联结,这一事实也是为何每个人自受造时就有属天、属灵和属世这三个生命层级的原因。然而,人只要尚在人世,就处于属世层。不过,他若拥有纯正的真理,同时也处于天使的属灵层;他若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就处于属天层。然而,在死之前,他不会进入真正的属灵层或属天层,因为这两个层级被包裹和隐藏在他的属世观念中。因此,当死亡除去属世层后,属灵和属天层就保留下来;那时,其思想观念就是出自这两个层级。这些事实清楚表明,唯独圣言是灵和生命的源头,如主所说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我所赐给你们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约翰福音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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