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238.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百宝箱,里面依次摆列着宝石、珍珠和钻石。如果人视圣言为神圣,为有用的生活而阅读圣言,那么其心智的思维就好比手持这类百宝箱并将其抛向天堂的人;宝箱边上升边打开,里面的宝物便呈现给众天使,众天使则极其欢喜地查看它们。天使的这种快乐被分享给此人,产生联结和感知的共享。圣餐的设立就是为了与天使的这种联结,并同时与主的结合。其中,饼在天上变成神圣良善,酒在天上变成神圣真理,它们都出自主。这种对应因创造而存在,并被建立,以便天使天堂能与地上的教会合为一体,灵界总体上能与尘世合为一体,以及主能同时将自己与这二者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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