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真实的基督教 #192

192.人若不知道圣

192.人若不知道圣言包含属灵之义,如同身体包含灵魂,必据字义来评估圣言。然而,字义就像盛满宝物的箱子,宝物则是圣言的属灵之义。因此,只要这内义不为人知,人就无法判断圣言的神性圣洁,正如人无法仅从包裹宝石的矿石评估宝石,因为这些矿石有时看似普通石块;或从一个碧玉、青石、云母或玛瑙石制成的柜子,无法评估里面整齐排列的钻石、红宝石、红玛瑙、东方黄玉等等。只要里面的东西不为人知,那么只根据看得见的材料价值来评估这个箱子就不足为奇了。圣言的字义就是这种情况。因此,为避免人们质疑圣言是不是神性、是不是最为神圣,主向我揭示了圣言的内义。就其本质而言,圣言的内义是属灵的,就在外在意义或属世之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内义就是那赋予文字生命的灵。所以,内义能见证圣言的神性和圣洁。甚至属世之人若愿意信服,就会被它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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