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爱与圣智 #284

284.本书第一部分

284.本书第一部分论述的主题是神,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是生命,是物质和形式,也就是独一的绝对存在。第二部分论述的主题是属灵的太阳和灵界、属世的太阳和世界,以及神通过这两轮太阳对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第三部分论述的主题是每一个受造物都存在于其中的层级。现在第四部分将要论述的主题是神对宇宙的创造。之所以现在解释所有这些主题,是因为天使在主面前哀叹,他们观看世界时,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见,在世人当中也找不到关于神、天堂,或大自然的创造的知识使得天使智慧停靠于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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