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237.这三个高度层级被称为属世、属灵和属天层(如232节所述)。人一出生,首先进入属世层;这一层级在他里面照着他的知识和通过知识所获得的理解力连续增长,甚至达到被称为理性层的理解力的顶点。然而,被称为属灵层的第二层级却不能以这种方式被打开。属灵层通过对功用的爱照着理解力的事物被打开,但只能通过对功用的属灵之爱,就是对邻之爱被打开。属灵层同样照连续层级增长到顶点,并且通过积累对真理与良善的概念,也就是属灵真理增长。
但即便如此,被称为属天层的第三个层级仍无法通过这类真理被打开;因为属天层通过对功用的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被打开;而对主之爱就是将圣言的诫命付诸于生活,而这些诫命的总纲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属地狱和魔鬼的;践行良善,因为良善是属天堂和神性的。这三个层级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被依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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