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233.我从天堂被告知,在永恒之主,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一个人身之前,两个在先层级就实际存在于祂里面,而第三个层级则潜在于祂里面,天使的情况也是如此;但是,主在世取得一个人身之后,就另外披上了第三个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属世层,由此变成人,和世人一样;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主里面的这最后一个层级,和在先层级一样,也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它们都是有限和受造的。
事实上,先前充满宇宙一切空间,却与空间无关(69—72节)的神性的确进入,甚至渗透到自然界的最表层。然而,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性通过天使天堂间接流入属世层级,而在取得人身之后,则直接从祂自己流入。正因如此,在主降临之前,世上的一切教会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但在祂降临之后,则变成属灵-属世和属天-属世,并且代表性敬拜被废除了。也正因如此,天使天堂的太阳,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前所述,在主取得人身之后比在祂取得人身之前放射出更辉煌、更灿烂的光芒。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在那日,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是指着主降世后天堂和教会的状态说的。启示录:
人子的脸面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以及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0:20;撒母耳记下23:3,4;马太福音17:1,2)。主降世前通过天堂对世人的间接启示好比月光,月光就是间接的阳光。主降世后,这光成了直接启示,故以赛亚书上说,月光必像日光(30:26)。诗篇:
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再重现。(诗篇72:7)
这话也是指着主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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