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

SS1.大家都说,圣

(一)圣经或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SS1.大家都说,圣言来自神,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神性元素在圣言中居于何处。这是因为文字上的圣言看上去就像一部风格奇特的普通著作,因而不像当今的一些文学作品那样崇高或辉煌。这就是为何敬拜自然为神,或高举自然在神之上,因而出于自己和自己的兴趣,而不是出于天堂和主思考的人,在圣言方面很容易陷入错误和对它的藐视。当阅读圣言时,他们会对自己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能是神性呢?无限智慧的神会这样说话吗?它的神圣来自哪里,不就来自人们的宗教情感和随之而来的轻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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