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祝福、荣耀、智慧、感谢”表示主的神性属灵事物,或主的属灵神性事物。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总体上包括这两者:祂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拥有的爱和属于它的一切都来自祂;智慧和属于它的一切也是如此。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凡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灵神性。“荣耀、智慧、感谢”是指主的属灵神性;随后的“尊贵、权能、力量”是指祂的属天神性。之前的“祝福”表示这两者(可参看AR 289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属灵神性(参看AR 249节)。显然,“智慧”也论及神性真理。“感谢”同样论及神性真理,因为它是从神性真理来呈上的;事实上,人出于神性真理并通过神性真理给予感谢。
1185.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不再有任何内在和外在的喜乐。这从“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各种乐器的“声音或响声”是指出于内在和外在情感的喜乐。它们因其和谐而表示情感,因为音乐的声音表达情感,并产生或唤起它们与喜乐。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它们对应于情感(可参看AE 323b, 326a节)。至于“竖琴的声音,笛子的声音和吹号的声音”具体表示什么,这只能从情感看出来;这些情感分为两种,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情感来自真理,属天情感来自良善;但它们具有三个层级,即至内层、中间层和终端层或最外层;至内层就是诸如在至内层天堂中的那个层级,中间层就是诸如在中间天堂中的那个层级,终端层或最外层则是诸如在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中的那个层级。
(续)
(10)圣治的第十条律法是,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他的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恒的。有两样东西尤其影响人们的心智,就是显赫和财富。显赫与对荣耀和名誉的爱有关,财富与对金钱和财物的爱有关。它们特别影响人们的心智,因为它们尤其属于属世人;因此,纯属世人对它们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显赫和财富是来自神的真实祝福,而事实上,它们可能是诅咒,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推断出来:善人和恶人都拥有它们。我见过天堂里的显赫和财富,也见过地狱里的显赫和财富;因此,如前所述,当显赫和财富不使人误入歧途时,它们来自神;但当它们使人误入歧途时,它们来自地狱。
在世上,人没有区分它们是来自神,还是来自地狱,因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无法感知到这种区别,或说无法区分它们;但来自属灵人的属世人能看到这种区别,或说能区分它们,但即使这样也很困难,因为属世人从小就被教导假冒属灵人。因此,当他向教会、国家、社区、同胞,因而向邻舍履行功用时,他不仅断言,而且还能说服自己相信,他是为了教会、国家、社区、同胞和邻舍而做的;然而,他可能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和世界而做的。人处于这种盲目的状态,是因为他没有通过任何争战来除去自己身上的邪恶;只要邪恶依旧存在,人就无法出于其属世人中的属灵人看到任何东西。他就像一个以为自己醒了的梦中之人,或像一只把黑暗看作光明的夜鸟。当天堂之光的门关闭时,这就是属世人。天堂之光就是光照属世人的属灵人。既然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显赫和财富,或对荣耀和名誉的爱,对金钱和财物爱,是目的还是手段,因为它们若是目的,就是诅咒,但它们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就是祝福,那么我们首先论述目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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