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听从主,并实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遵行祂所吩咐的事,就像侍立在国王面前的人。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侍立或站在神面前”所表相同;如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断绝。(耶利米书35:19)
撒迦利亚书:
这些是站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油之子。(撒迦利亚书4:14)
申命记:
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
以及其它地方。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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