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过来”表其余所有不属那些没有列举出来,却仍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人,他们组成最底层的天堂和外在教会,其品质除了唯独主以外,没有人能知道。“一大群人”表示上面没有列举出来,但仍在主的天堂和教会中的其余者。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9,10,13-17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披着白袍,手拿棕树枝,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他们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等等。“数”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或性质;这就是数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至于他们具体是谁,那些被称为“一大群人”的人是指谁,这一点若先揭开一个奥秘,就无从得知。
这奥秘是:整个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由于如同一个人,故那里就有人构成头,因而构成脸及其感官;有人构成躯体及其四肢。上面列举的那些人就构成脸及其感官;但现在所提及的人则构成躯体及其四肢。这是事实,这一点已向我揭示了;还有,构成各支派第一组的(5节),是那些对应于前额直到眼睛部位的人;构成第二组(6节)的,是那些对应于眼睛和鼻子的人;构成第三组(7节)的,是那些对应于耳朵和脸颊的人;构成第四组(8节)的,是那些对应于口和舌的人。
主的教会也有内在和外在;“以色列十二支派”所指的那些人构成主的内在教会,而现在所提到的这些人则构成外在教会,并与上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合而为一,如同低级事物与高级事物,因而如同头和身子那样合而为一;因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表示高层天堂,以及内在教会,而这些人则表示低层天堂和外在教会。这些人在其它地方也被称为“一大群人”(参看803,811节)。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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