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过来”表其余所有不属那些没有列举出来,却仍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人,他们组成最底层的天堂和外在教会,其品质除了唯独主以外,没有人能知道。“一大群人”表示上面没有列举出来,但仍在主的天堂和教会中的其余者。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9,10,13-17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披着白袍,手拿棕树枝,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他们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等等。“数”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或性质;这就是数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至于他们具体是谁,那些被称为“一大群人”的人是指谁,这一点若先揭开一个奥秘,就无从得知。
这奥秘是:整个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由于如同一个人,故那里就有人构成头,因而构成脸及其感官;有人构成躯体及其四肢。上面列举的那些人就构成脸及其感官;但现在所提及的人则构成躯体及其四肢。这是事实,这一点已向我揭示了;还有,构成各支派第一组的(5节),是那些对应于前额直到眼睛部位的人;构成第二组(6节)的,是那些对应于眼睛和鼻子的人;构成第三组(7节)的,是那些对应于耳朵和脸颊的人;构成第四组(8节)的,是那些对应于口和舌的人。
主的教会也有内在和外在;“以色列十二支派”所指的那些人构成主的内在教会,而现在所提到的这些人则构成外在教会,并与上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合而为一,如同低级事物与高级事物,因而如同头和身子那样合而为一;因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表示高层天堂,以及内在教会,而这些人则表示低层天堂和外在教会。这些人在其它地方也被称为“一大群人”(参看803,811节)。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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