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63

363.启7:9.“

363.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表示其余的所有人,他们不属于那些被列举出来的人,却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构成终端天堂和外在教会,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品质,唯有主知道。“一大群人”表示前面没有列举出来,却在天堂和主的教会中的其余所有人,这一点从启7:9, 10, 13-17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他们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等等。“数”在灵义上表示知道他们是什么,或是何品质;这就是数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至于被称为“一大群人”的人所指的那些人具体是谁,这是不可能知道的,除非先揭开一个奥秘,。
这个奥秘是:整个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由于它如同一个人,所以那里就有些人构成头,因而构成脸及其一切感觉器官;有些人构成身体及其一切肢体。前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就构成脸及其一切感觉器官;但现在所提到的,是那些构成身体及其一切肢体的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揭示给我了;还有这一事实:构成众支派第一组的(AR 5节),是那些对应于前额直到眼睛的人;构成第二组的(AR 6节),是那些对应于眼睛和鼻子的人;构成第三组的(AR 7节),是那些对应于耳朵和脸颊的人;构成第四组的(AR 8节),是那些对应于口和舌的人。
主的教会也是内在和外在的;“以色列十二支派”所指的人是那些构成主的内在教会的人,而现在所提到的人是那些构成外在教会,并与前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合而为一,如同低层事物与高层事物,因而如同身体与头合而为一那样的人;因此,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高层天堂,也表示内在教会,但这些人表示低层天堂和外在教会。在其它地方,这些人也被称为“一大群人”(参看AR 803等, 811节)。

诠释启示录 #1112

1112.“她的不义

1112.“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这从“想起来”和“不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起来”当论及神时,是指把主与他们自己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公义”(the just)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公义”(the just)之所以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因为文明的公义只是属于法律的文明真理,文明的公平(civil equity)是也属于法律的良善。事实上,正如法律意愿公义,它也意愿公平;因为正如一切真理都必须来自良善,一切公义都必须来自公平;正如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一切公义都属于公平,反之亦然。这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公平不再是公平,所谓的公义不是公义。同样,良善和真理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良善不是良善,真理也不是真理。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不义”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之所表示邪恶之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是因为之前的话,即“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主就被分离了;后面这话的含义从前面那话的含义可推知。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没有将自己与他们分离,而是他们将自己与主分离;因为主从脸上,而不是从后脑勺注视每个人。正因如此,天堂天使不断拥有主在他们面前,无论他们转向哪个方向,情况都是这样;但恶灵则将脸转离主,将后脑勺转向祂,从而把自己与祂分离。正是来自他们邪恶的虚假造成了这种结果。天堂天使以这种方式转向主,地狱灵则背离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251, 272, 548, 552, 561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前面说明,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现在的问题是,在主在世上取得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之前,神拥有什么样的三位一体。那时神同样是一个人,拥有神性、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拥有神性存在,神性显现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个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可能的。但那时,神性人身不是直到终端的神性。终端就是那被称为“肉和骨”的;当主在世时,祂甚至将这些终端也变成神性;这是必要的,这就是神现在所拥有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发出;然而,这不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他不像世人那样有肉有骨。
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被称为“肉和骨”的终端,主亲自向门徒证明了这一点(当门徒看见祂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个灵),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由此可推知,现在神比天使更是人。我们已经在天使和世人之间作了对比;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神在自己有生命,而天使在自己没有生命,因为他是生命的接受者。主在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都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处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为祂在别处说:“父在祂里面,父与祂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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