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62

362.列举以色列支

362.列举以色列支派时,经上既未提及但,也未提及以法莲。原因在于,但是众支派中最后一支,他的支派住在迦南地最远的地方,因而不能表示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任何事物,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只有属灵和属天之物;于是,玛拿西代替了但,而约瑟则代替了“以法莲”(参看360节)。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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