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启7:8.“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源自良善、遵循教义的真理生活。当“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约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时,“便雅悯”因在这个系列中排在第三位,故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生活。“便雅悯”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是最后生的,被他父亲称为“右手之子”(创世记35:18),“右手之子”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故他的支派也住在耶路撒冷四围,耶路撒冷是犹大所在之地,耶路撒冷城表示教会的教义,它的四围表示出自教义的事物(参看约书亚记18:11-28;耶利米书17:26; 32:8, 44; 33:13等)。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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